11月23日早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全文如下:
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异地限量进一步趋于严格
(征求意见稿版本: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150个,烟具不得超过1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15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300ml。)
简单对比之下可以发现:烟具减少4个、烟弹减少60个、烟液容量减少120ml;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对电子烟异地携带的限量规定愈加严格一方面参照了传统卷烟,另一方面电子烟属于易燃易爆产品,所以标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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